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

保險業能否也在地震中“崛起”?

汶川大地震後,社會對保險業的期望值也很高。但事後保障不如事前監管。保險行業是否可以聯合起來,探索出合適的對學校等公共建築進行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險的保障與監管機制。
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04秒,距離汶川2742公裏之外的牡丹江地震台記錄下了這一組地震波圖像。
"5·12"汶川大地震刻在人們心上的刀痕還在淌血、挂在人們臉上的淚水尚未擦幹,轉眼間就臨近了周年。
"一個民族在災難中失去的,必將在民族的進步中獲得補償。"溫家寶總理當時既悲情又铿锵的話語,至今言猶在耳!
當此汶川地震一年間,我們每個人、我們每個行業都應該回頭審視一下,我們進步了什麽?如果我們的進步沒有趕上時間的腳步,我們就只能不斷地被時間、被曆史所抛棄,生命原本應有的熠熠光輝,只能被時間的塵埃層層埋葬。
1995年1月17日清晨5時45分(日本時間),發生在日本神戶的阪神大地震,規模爲芮氏7.3級。震中在距離神戶市西南方23公裏的淡路島。由于神戶是日本屈指的大城市,人口密集(105萬人),地震時間又在清晨,因此造成相當多傷亡(官方統計約有6500人死亡,房屋受創而必須住到組合屋的有32萬人)。阪神大地震在日本地震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它直接引起了日本對于地震科學、都市建築、交通防範的重視。如今,日本地震引發的傷亡人數往往很少,就是在災難中進步的結果。關鍵是,吸取教訓,采取行動。
很多人認爲,汶川大地震中,如果沒有建築質量問題,傷亡可能會不到1/10。當然,這只是假設。但的確有一種現實情形是,不少香港及內地慈善捐建的學校,建築成本並沒有提高,但由于有第三方監管的頑強存在,質量可靠性大大提高,房屋倒塌很少,師生傷亡因此大大減少。可見獨立第三方監管在公共建築安全中具有何等重要的意義。
汶川大地震後,社會對保險業的期望值也很高。但事後保障不如事前監管。保險行業是否可以聯合起來,探索出合適的對學校等公共建築進行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險的保障與監管機制,在實現社會效益的同時,也增加保費收入,並且爲現有的學平險、校方責任險"減壓"。類似地震這樣的巨災保險,當然不一定保證其建築在震後完好無損,但至少可以基本防範粉碎性倒塌之類的人禍事件發生,以達到最大限度保障人員生命安全的目的。
年輕的中國保險業,在過去二十多年曆史上更多的是各保險公司單兵作戰,也許今後,在獨自成長的同時,在巨災保險、公共建築質量保險、管理式醫療保險等事關國計民生重大關系的問題上,應該更多地緊密團結,加強合作,凝聚力量,增強話語權,才能不斷地以自己的進步推動社會的進步,以行業的步伐追趕時間的步伐。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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